收信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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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飞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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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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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0125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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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信人姓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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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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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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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9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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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信人性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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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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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信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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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1/25 20:28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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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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旺苍县五权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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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主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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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8日从拉萨返乡是否隔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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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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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县长您好:
我预于2月8日11点从拉萨乘坐航班14点左右到达绵阳,当天到达旺苍后继续乘车到五权镇,现咨询2月8日左右对疫情防控的隔离政策以及其他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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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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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来信收悉。经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调查核实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
关于您反映的“2月8日从拉萨返乡是否隔离”问题。根据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公告(第38号)规定,春运期间(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),省外返乡人员、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州的返乡人员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、隔离场所工作人员、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,到旺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,检测阴性的不需要隔离,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,非必要不外出、不聚集;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。返乡不满14天的,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。
感谢您的来信!如对以上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,烦请致电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详询,联系电话:0839-4200592。
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2021年1月26日
县长信箱办公室 2021/1/26 11:34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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